| 美国的渔业法规与渔政管理 【颁布部门】:美国 【法规类别】:国际 【颁布日期】:1976-1-1 【执行日期】:1976-1-1 【 时效性 】:有效 【正 文】: (一)美国现行的渔业法规 美国于1976年4月宣布建立200海里渔业保护区, 同时制订了《渔业保护和管理法》。该法是美国200多年历史上最重要全面的渔业法规。该法经过1978年、1980年、1983年、19如年、1996年等多次修订, 不断适应变化的资源状况和渔业状况。《渔业保护和管理法》对美国的渔业管理权限、外国在美国水域内的捕鱼活动, 国家渔业管理计划和其他有关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据此法规规定, 美国建立了禁渔期、禁渔区, 实行渔民登记、渔船登记、控制捕捞强度、限制渔具种类和规格、并限制外国渔业最终将所有外国渔船从美国管辖水域排除出去。 除了《渔业保护和管理法》外, 美国的主要渔业法规还有:1972 年颁布的《海岸带管理法》、《珍贵稀有生物品种保护条例》、《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条例》;1973年颁布的《海洋保护、研究和禁猎区条例》、《濒临绝种生物条例》;1980的颁布的《美国水产养殖条例》和《美国渔业促进法》等。 (二)美国的渔业管理和执法机构 美国的渔业管理有二种类型:一是州对渔业的管理, 二是联邦对渔业的管理, 按照<渔业保护和管理法)的规定, 各州对其领海内的渔业行使管辖权, 领海之外的海域由联邦政府行使渔业管辖权。 1.联邦的渔业管理机构 美国的渔业由商务部主管, 具体地说, 美国的渔业行政主要是由商务部的下属机构--国家海洋大气局开展工作。国家海洋大气局授权国家海洋渔业处进行渔业的管理工作。该处统管全国商业性渔业及海洋游钓渔业, 包括渔业管理、渔业研究和计划。 根据《渔业保护和管理法》的规定, 美国将其管辖水域分成8个海区, 并建立了8个海区渔业委员会。委员会成员7至19人不等, 每一委员会都有一个科学与统计委员会协助工作, 提供科学咨询, 并收集和处理数据。每个委员会都设有顾问小组, 帮助委员会制订每一渔业管理计划。渔业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各自管辖的海域内为需要进行管理的渔业制订渔业管理计划, 并根据需要对这种渔业管理计划进行修订。委员会有权采用许多管理限制措施, 例如:禁渔区、捕捞配额、许可限制、渔具限制等。 2.渔业执法机构及其权限 按照《渔业保护和管理法》的规定, 美国渔业法规的执行机构主要为海岸警卫队。在执行中, 主管渔业的部门与海岸警卫队密切配合, 一般来说, 在海上由海岸警卫队负责执行, 在岸上则由国家海洋渔业处负责执行。 《管理法》赋予执行机构以充分的权力。任何经商务部长和主管海岸警卫队的运输部长授权的官员, 不管有无拘票, 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 有权逮捕任何违犯渔业法规的人员;有权登临任何渔船进行检查或搜查;有权扣留违规渔船、渔具;有权扣留违法船上的渔获物。执行人员还应执行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的任何逮捕令或其他程序。 作为海上的主要执行机构, 海岸警卫队配备有先进的装备和设施, 拥有各种巡逻舰只近300艘, 远程、中程、短程飞机2肋多架, 其主要任务是禁止毒品走私、海上搜索救生、执行渔业法规等。其主要实施手段是进行空中和海面巡逻, 并在岸上进行渔获物和渔具检查。同时, 美国政府还使用卫星监视外国渔船的活动。 3.惩罚制度 美国对渔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分为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类。任何人违反渔业法规的规定都可能被处以民事罚款, 每一项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最多为25, 000美元。罚款的决定由商务部长或其授权的人员作出。被处以民事罚款的人员可在接到罚款通知书的30天内向法庭提出上诉, 并同时用挂号邮件将上诉书副本寄给商务部长, 由法庭复审。 凡拒绝执法人员登临检查搜查, 进行抗拒、抵制、反对、威胁的, 或抗拒、干扰、阻挠对违法人员的逮捕的, 即构成刑事犯罪。这种犯罪一般处以5万美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下监禁或两者兼有之。但如果违法人员使用危险武器进行抗拒, 则处10万美元以下罚款或10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兼有之。外国渔船进入领海捕捞或未经许可捕捞溯河性鱼种和大陆架渔业资源也构成刑事犯罪, 处以10万美元以下罚款。此外, 《渔业保护和管理法》还规定, 可没收违法时所使用的船, 包括船上的渔具、装置、设收违法时的渔获物。这种没收可规定的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 发表评论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