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油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SC/T 3502-1996 【发布日期】:1996-01-01 【正 文】: 前言 本标准参照国外鱼油的产品标准,根据我国鱼油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将鱼油分为精制鱼油与粗鱼油两种类型。精制鱼油的质量指标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川,陈远惠,刘庆慧 注:本标准已经过送审,现为报批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油的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湿法鱼粉生产或用其他方法制取的粗鱼油和经进一步加工处理制得的用于食用和饲料的精制鱼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524—85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 GB 5528—85植物油脂检验水分及挥发物测定 GB 5529—85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 GB 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 GB 5532—85植物油脂检验碘价测定法 GB 5535—85植物油脂检验不皂化物测定法 GB 5538—85植物油脂检验抽脂酸败及过氧化值测定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粗鱼油:直接由鱼粉生产时的榨汁经油水分离工序获得的鱼油。 精制鱼油:粗鱼油经进一步脱臭、脱色,脱酸处理获得的具有良好的性状的鱼油。 杂质:鱼油中不溶于石油醚或乙醚的固形物。 4 要求 4.1 鱼油的感官指标见表1. | 项目 | 等级 | | 特制鱼油 | 粗鱼油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外观 | 浅黄色,澄清 | 浅黄色或红棕色,较澄清 | 浅黄色或红棕色,稍有混浊或分层 | 浅黄或红棕色,有混浊或分层 | | 气味 | 具有鱼油的特有的微腥味,无酸臭味 | 具有鱼油的腥味,无酸臭味 | 具有鱼油的腥味,稍有鱼油酸败味 | 有鱼油之酸败味 |
4.2 鱼油的理化指标见表2 | 项目 | 等级 | | 特制鱼油 | 粗鱼油 |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水分及挥发物(%)< | 0.1 | 0.3 | 0.5 | 1.0 | 1.5 | | 酸价(mg KOH/g)< | 1.0 | 2.0 | 10 | 20 | 30 | | 过氧化氰(mmol/kg)< | 2.0 | 6.0 | 8 | 15 | 25 | | 不皂化物(%)< | 1.0 | 3.0 | | | | | 碘价 1g/100g 油 > | 鱼油160 其它100 | | | | | 杂质(%)< | 0.1 | 0.1 | 0.5 | 1.0 | 2.0 |
注:过氯化值用每千克油过氧化物氯的毫摩尔数表示,即表中mmol/kg. 5 抽样 5.1 以同批号鱼粉制取的鱼油为一栓验批,样品的抽取规则和方法按GB 5524规定进行. 5.2 每批样品应按第4章规定的所有项目及时进行检验. 5.3 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鱼油为不合格,允许一次重新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判定依据.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和气味的检查 取鱼油试样50ml注入100ml烧杯中,加温至50℃用玻璃棒边搅边检查气味是否符合要求. 将抽取的鱼油充分摇动、混合均匀,取适量于直径25mm的试管中,在光线明亮处检查其外观. 6.2 水分及挥发物的测试按GB 5528规定进行. 6.3 酸价的测试按GB 5530规定进行. 6.4 过氧化值的测试按GB 5538规定进行. 6.5 不皂化物的测试按GB 5535规定进行. 6.6 碘从的测试按GB 5532规定进行. 6.7 杂质的测试按GB5529规定进行. 7 标志、包装 7.1 产品标志应明显地以牢固方法注明在包装物的外侧面,应具有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和商标 b) 产品等级 c) 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e) 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 f) 净含量 7.2 包装 以洁净干燥镀锌或有稳定涂层的铁桶包装,如需用油罐或槽车运输时,须保证其洁净干燥内表面无孔不入锈蚀等影响油质的因素. 所有的包装应有良好的密封,装入鱼油时,应避免留下过大顶隙以减少与空气接触. 鱼油在运输和贮存时应保持包装的良好密封,严防汇漏,堆放整齐,严防碰撞,并避免日晒等引起油温度上升的因素,有可能时,鱼油可存放在低温环境中; 长期存放的鱼油每隔1个月应抽样检验其酸价和过氧化值. 来源:中国渔网 【 欢迎加盟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