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和熏鱼 【发布单位】:联邦标准局 PP-F-401 【发布日期】:1931-05-31 【正 文】: 本规格经弱邦标准局批准发行,供政府各部和公司购买本商品使用。 1. 适用联邦规格 1.1 除本规格外,再无其他联邦规格。 1.2 关于政府各部门的特别规定见第8部分。 2. 型和等级 2.1 类型 咸鱼和熏鱼皆为一个类型,品种和尺寸按每种鱼的出售规定。 2.2 本规格中的咸鱼和熏鱼皆为一个等级。 3. 原料和工艺 3.1 原料须是最好品质的鱼,依据最适合的商业惯例加工,严格符合卫生规定,无人工色素,防腐剂和杂质。 4. 一般规定 4.1 全部交货符合联邦1906年6月30日制定的食品和药品法及其修订本。符合美国农业部的规定。 5. 具体规定。 5.1 挑选捕获不久的原料鱼,鱼货完正,清洁,符合适合的商业惯例,熏透或腌透,无此种鱼品特有的各种明显缺陷。 6 检验和试验方法 6.1 如无其他规定,接货代理于交货地点进行检验。 6.2 购方有要求,用农业化学家协会方法作化学分析。 7. 包装、装箱和标记 7.1 关于各部门的特别规格见第8条。 7.2 包装 如无其他规定,使用商业包装。 7.3 装箱 如无其他规定,装于标准商业箱。箱的制作保证使各方及其他承运人接受,以最低运费安全运至交货地。 7.4 标记 如无其他规定,货箱标明鱼货名称,包装号码和尺寸,合同或定单规定的箱内总数量,立约人名字,合同号或定单号,装箱日期。 8.适用于各部门的规定。(略) 9. 备注(略) 来源:中国渔网 【 发表评论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