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打击非法海洋捕捞专项行动 我省从24日起在三千三百多公里长的海岸线及其近海海域开展打击海洋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我省是个海洋大省,据日前开展的海洋捕捞容量调查表明,全省管辖海域的鱼、虾、头足类海洋生物的年可捕量约一百三十万吨,但目前海洋捕捞年产量约二百一十万吨,扣除远洋和采贝产量外,还有一百八十多万吨,过度捕捞量在五十万吨以上。 近年,我省制定了海洋捕捞产量要实现“负增长”的目标,相继开展了海洋渔船普查和清理整顿违规渔船,去年首次实施了渔船报废制度和海洋捕捞业减船转产计划。但部分渔民依法捕鱼意识仍然淡薄。最近,福鼎、霞浦两地渔民擅自从外地购置了一百多艘旧渔船从事非法捕捞。 据了解,我省将重点查禁未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捕捞生产的船舶,在禁渔区线内拖网作业和从事电、毒、炸鱼等非法作业的渔船,以及无证造船的“沙滩船厂”。对无证捕捞的,除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还将处以一千元至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03年1月27日 【 发表评论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