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新华网武汉12月15日电(记者郭嘉轩 刘向东)素有“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日前批准建立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这标志着该省“湿地保护计划”正式启动。 据介绍,作为千湖之首的洪湖是我国湿地系统保存较为完好、水质最优的大型淡水湖。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7088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水生、陆生生物及生态环境共同组成的湿地生态系统、淡水资源和生物种群的多样性,其中,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天鹅、中华鲟、胭脂鱼、水杉等动植物均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 由于历史原因,洪湖农、渔业资源利用强度一度过大,现有的自然资源利用不合理,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出现下降趋势。为此,洪湖市从1996起相继成立了“洪湖湿地保护委员会”、“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机构,与中科院、武汉大学等院校加强科研合作,对洪湖湿地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性措施。(完) 来源:新华网 2000年12月15日 【 发表评论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