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饲养鲟鱼成功 泉州市获准上市经营
来源:泉州晚报 时间:2000年3月9日 昨日, 福建省水产厅核发《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给泉州鲤城新世纪大酒店等五家单位, 同意他们经营销售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鲟鱼。这意味着鲟鱼可以在泉州市公开上市, 市民将有机会品尝这种美味。 鲟形目有鲟鱼科和匙吻鲟科两个科, 计27个种。我国中华鲟、白鲟和达氏鲟被列为国家野生动物一级保护物种。世界上各国的各种鲟鱼皆被列为国际公约二级保护品种。鲟鱼产于江河湖泊或洄游于河海, 最大个体可达600多公斤, 具有很高的科研和经济价值。公众称之为“水上熊猫”, 中外美食家誉之为“江海鱼鳇”。 由于鲟鱼味美且具有药用价值, 所以世界各地泛捕成灾。鲟鱼资源临于枯竭。为保护鲟鱼资源, 国际贸易公约已将所有鲟鱼品种列为濒危物种限额开发利用, 要获得鲟鱼经营权者, 必须参与鲟鱼资源驯养、放流和繁殖保护, 并取得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农业部特别准许证书, 方可部分上市。 据泉州市水产局有关同志介绍, 鲟鱼在泉州市已经养殖成功。目前允许上市的鲟鱼品种有匙吻鲟、史氏鲟、俄国鲟和欧洲杂交鲟四种。 按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 没有驯养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和当地水产行政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经营国家野生保护动物, 违者可处以10倍的罚款, 并没收实物、非法所得及工具, 严重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泉州市水产部门表示, 鲟鱼上市后, 他们将加大监察力度, 定期抽检, 以打击违法行为。据悉, 凡是举报有功者将可获得总值30%的奖金。 【 发表评论 】 【 关闭窗口 】 |